日前,福建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關于2025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5年1月1日起,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24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2%。
政策對象為福建省2024年底前已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今年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定額調整29元。體現社會公平,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
掛鉤調整:延續往年做法,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0.7元;按退休人員2024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0.66%調整增加。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適當傾斜:延續往年做法,一是對2024年當年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二是對2024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干部,2024年基本養老金低于2024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先補齊至2024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企業軍轉干部等予以照顧。
此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5年1月起補發,預計于7月底發放到位,惠及全省約261萬名退休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