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為切實維護外出務工人員、城鄉大齡參保人員等廣大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權益,穩妥解決部分尚未完成2024年度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急難愁盼問題,省人社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延長2024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期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將河南省靈活就業人員的2024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期限延長至2025年5月31日。在此期間,個人繳納已生成繳費計劃的2024年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加收滯納金。2025年5月31日24時仍未完成2024年度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其2024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計劃不再執行。
《通知》指出,各地稅務征收部門、社保經辦機構要發揮優勢,摸清尚未按時繳納2024年度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底數,通過各種有效途徑提醒督促相關參保人員,抓緊利用延長繳費期限的時間窗口完成繳費,基本實現靈活就業人員應繳費盡繳費。
《通知》強調,各地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公開宣傳、發布靈活就業人員的年度繳費期限等,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政策、繳費方式、繳費期限等信息的公眾知曉度,引導靈活就業人員在自然年度內向稅務部門繳納當年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此次延長年度繳費期限屬于臨時性的特殊情形,2025年原則上不再延長包括靈活就業人員在內的各類參保人員的繳費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