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領導的話”是職場規則。作為職工,能夠服從管理,兢兢業業的工作無可厚非。然而,“聽話”也不是毫無底線的。有些人覺得既然是領導的命令,我只是聽從指揮,應該不會被處罰,但事實卻并非如此。如果無底線地聽從領導安排,干了違法的事,即使是依命行事也要承擔相應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在午報記者的采訪中,法律人士結合案例進行相關內容的解讀,給各位職場人提個醒,服從命令也要有底線。
依令出借,構成挪用公款罪
【案例】 2018年3月,曹莉敏被一家國有公司聘任為會計,合同期限為三年。一個月后,曹莉敏突然接到公司經理電話,稱其好友張某多次要求借款100萬元,他雖多次拒絕,但因張某實在難纏,只好讓曹莉敏帶上印鑒章等去銀行辦一下手續,將公款借他一用。曹莉敏雖覺此事難辦,但考慮既是經理出面,自然不會有自己什么事,遂照辦了。誰知,因張某攜款潛逃,出借公款之事于4個月后東窗事發。
【點評】 曹莉敏已構成挪用公款犯罪。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受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挪用國有資金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批復》指出:“對于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國有資金歸個人使用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奔床芾蛎綦m是聘用人員,但其受國有公司的委托從事會計工作,故當屬挪用公款罪的主體。另一方面,雖然其只是受命于經理,但執行的命令必須是合法,其明知經理違法,明知超出了自己職責范圍,自然罪有應得。
遵命開票,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案例】 李璐所在公司從事著售賣發票勾當。當有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便將開票的信息、單位等告知李璐,由李璐開具并收取“手續費”。僅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李璐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7份,金額人民幣169萬余元,稅額26萬余元,且已從稅務機關抵扣進項稅額。在李璐看來,自己只是會計,公司讓做的事不能不做,應該沒自己什么大事。豈料,2019年2月,卻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點評】李璐確已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虛開稅款數額10萬元以上的,屬于‘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嚴重情節’:(1)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萬元以上的;(2)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虛開稅款數額50萬元以上的,屬于‘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 李璐違反發票開具管理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且數額在必須懲處之列,自然不能借口“公司讓做”而推卸責任。
聽命剽竊,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案例】 李洋洋在一家公司從事計算機網絡信息工作,具體任務是在未獲得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在網絡上剽竊知名小說,儲存在服務器內,然后以手機閱讀APP軟件供用戶下載,自動讀取存儲的小說,通過用戶點擊量賺取廣告費收入,匯入公司賬戶。經司法鑒定,所關聯的服務器內存儲的小說有2374部侵權。2019年3月,李洋洋被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點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復制品數量合計在五百張(份)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有其他嚴重情節’;復制品數量在二千五百張(份)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崩钛笱箅m是服從公司安排,但這并不能否認其已實施以營利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且在“嚴重情節”之列的行為。
奉命逃逸, 構成交通肇事罪
【案例】 趙麗麗是一家公司的小車司機。2019年1月3日深夜,趙麗麗送公司老總到外地洽談生意返回途中,因霧氣較大,加之路面濕滑和超速行駛,以至于發現駕駛摩托車相向而來的林某時,已避讓不及,林某被當場撞死。老總見現場并無他人,也無監控裝置,遂指示“快跑”。本想報案聽候處理的趙麗麗聞之,覺得聽領導的不會錯而駕車逃逸。不料,卻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從重判處有期徒刑6年。
【點評】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逃跑的行為!缎谭ā返谝话偃龡l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睆闹锌梢钥闯觯灰刑右菪袨榫捅仨殢闹靥幜P,而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基于什么理由。與之對應,盡管趙麗麗只是服從老總指示,但并不能因此改變已為逃避追究而逃跑的事實,即不能免除罪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