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發文,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的落實。
力爭用3年至5年的時間,實現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制度化、常態化,推動校長教師由“學校人”向“系統人”轉變,率先達到縣(區)域內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保障鄉村學校特別是村小、教學點教學和教師的需要,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市在更大范圍內推進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促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
根據此項制度,義務教育學校的校長和教師,在現所在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者均交流輪崗;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或6年后,原則上應交流輪崗。
從今年開始,縣(區)重點推動城鎮學校校長教師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城區重點推動優質學校校長教師向薄弱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校長教師向村小、教學點交流輪崗。推進的過程中將統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與師資隊伍建設規劃,統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與培養、考核、使用,統籌學校需要與交流輪崗對象的實際情況,兼顧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傳統優勢,兼顧交流對象的實際困難和后顧之憂,特別是對夫妻分居兩地的教師,各地要結合輪崗交流,優先予以考慮。
為提高交流輪崗實效,安徽省還將建立和完善與交流輪崗制度相適應的編制、人事管理和激勵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