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政府辦公廳昨天出臺關于貫徹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通知亮點不少,其中包括為鄉村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
據了解,通知從培養制度、編制、待遇等多方面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全市將建立新聘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制度,城鎮學校新招聘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時間不得短于2年。
在評職稱上,全市將提高鄉村學校中、高級崗位比例,鄉村學校小學按1∶5∶4,初中按1.5∶5∶3.5的比例設置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在鄉村學校任教,碩士研究生滿1年可初定中級職稱,本科畢業生滿5年可初定中級職稱,專科畢業生滿2年可初定初級職稱。在鄉村學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或20年,分別具有大專或中專文憑的教師可破格申報高級教師資格。在鄉村學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5年,具備大專文憑的教師可破格申報正高級教師資格。
《通知》明確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全面落實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政策,按照越是邊遠、越是艱苦,補助標準越高的原則,提高村小、教學點教師生活待遇。區縣設立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為身患重大疾病且家庭貧困的鄉村教師提供專門救助。全市還鼓勵區縣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保障性住房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