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社廳、教育廳聯合印發了《關于推動各類院校全面開展職業技能評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求寧夏普通本科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等各類院校全面開展職業技能評價工作,并將職業技能評價認定作為推進落實“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證書”制度的重要措施,助力學生提升職業技能水平和就業競爭力。
《通知》指出,已備案成立評價機構的院校,應自行對符合條件的畢業學年普通全日制學生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尚未備案的院校應積極向屬地人社部門申請,協調符合條件的評價機構對其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做到應評盡評。同時,支持各院校根據專業設置,在規定范圍內選擇備案職業(工種),提出備案申請,并面向在校生開展職業技能評價,最高等級可設置為三級/高級技能;支持具備條件的院校備案成立第三方社會培訓評價組織,以及通過校企合作等方式為用人單位、社會勞動者提供職業技能評價服務。
為推動證書學分互認,寧夏教育部門將完善“寧夏終身教育學分銀行”認證轉換機制,會同人社部門制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與學歷教育學分互相轉換辦法。各院校則須結合本校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制定具體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學分認定與轉換實施細則,明確可轉換的證書等級、對應課程(或課程模塊)及可置換的學分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