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黨委人才辦、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修訂印發新版《寧夏回族自治區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目錄》,進一步推進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新版目錄修訂前共21條,修訂后77條,新增56條。”自治區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新修訂的《目錄》更加明確,重點將寧夏“三區建設”“六新六特六優”重點產業布局,新型工業化以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與生態文明建設五大領域,作為全區高層次人才培育、選拔、認定的主要工作目標,將高層次人才選拔認定與服務自治區發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緊密結合,進行優化調整完善。
新修訂的《目錄》認定條件更加明晰,注重以工作實績、創新價值、能力和貢獻為導向評價人才,認定條件定性明確、定量清晰、界限明了、實操性強,形成了A類(國內外頂尖人才)、B類(國家級杰出人才)、C類(省部級卓越人才)、D類(行業類創新人才)、E類(中青年骨干人才)五個層次。對B、C、D類劃分為科技創新創業、企業經營管理、教育衛生農業、哲學社科和文化藝術等領域,細化完善了各領域人才認定條件,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梯次認定體系。
新修訂的《目錄》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升寧夏綜合競爭力為導向,將更多戰略科學家、領軍人才、卓越工程師和創新團隊等納入了認定范圍。新增省(部)級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何梁何利獎”、寧夏杰出人才獎獲得者、“寧夏杰出科技人才培養工程”人選等4個類別認定條件。在小類中將葡萄酒釀酒大師和社會貢獻突出的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納入C類、D類認定范圍,將自治區青年拔尖人才培養考核優秀人選納入E類認定范圍,首次將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和聘任制公務員納入認定范圍,以支持自治區重點部門、行業、產業和民營企業發展。
新修訂的《目錄》創新提出“以崗定才”“以績定才”“以賽定才”等標準,首次采取科研成果量化積分的認定方式,對積極參與科研項目取得獎項的人員,累計達到一定分值可認定為相應層級;對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以解決就業人數、年營業收入、新增產值或納稅額、取得國家發明專利等綜合性條件進行認定。
據介紹,對人才長期以來取得的科研成果予以認可,有利于人才的長期成長發展與人才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寧夏自2018年實施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政策以來,已認定高層次人才三批2847人,自治區給予最高220萬元的安家費和最高3000萬元的科研和項目啟動資金,在區內53家定點醫院享受就醫“綠色通道”服務,還可享受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學、醫療保健、職稱評審、科研服務等優厚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