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4年1月起,北京市調整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方式,主要有兩個變化。一個變化是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要先繳納社會保險費,再根據實際繳費情況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另一個變化是領取社會保險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以根據需求,自主選擇參保險種和繳費標準。
據悉,這一調整提升了領取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繳費的靈活度和便捷性,就業困難人員參保可以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三個險種中,選擇全部繳納或部分繳納,并自主選擇繳費標準,人社部門再根據個人實際繳費險種確定補貼金額,社會保險補貼實行繳幾險補幾險,不繳不補,也就無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及補貼。
調整前后,領取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實際支出和享受的補貼沒有變化。目前,北京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三個險種,按照最低繳費標準,每月繳納1882.02元。領取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由補貼劃轉1254.68元,個人實際繳納627.34元。補貼發放方式調整后,領取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每月先繳1882.02元,再由人社部門將補貼發放到本人銀行賬戶,個人實際支出仍為627.34元,更好地體現社會保險補貼權利與義務對等、依據實際繳費進行補貼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