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發布江蘇法院“執破融合”相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此次發布的案例中,既有人民法院加強“府院聯動”,破解產業鏈堵點痛點斷點問題的案例,也有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成功幫助工人實現權益保障的案例,這些案例為各地法院以高質量執行工作服務保障江蘇在高質量發展上繼續走在前列提供可參考的示范樣本。
涉工人權益案件中,江蘇某電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日,是一家主要從事蓄電池、電源等設備研發、加工、生產的企業,后因高污染、高耗能未通過相關環保審批導致主營業務停產,加之生產轉型失敗,企業經營出現困難。自2021年起,先后有多名債權人向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截至2022年底,該公司累計債務達1.21億元,其中拖欠30名職工工資、社保費用合計300余萬元。
結合執行程序中實控人財產價值評估結果,宿豫法院經過研判,確認該公司已經資不抵債,如果按照執行程序中債權分配順位依次分配執行款,30名企業職工的工資、社保很可能落空。由于該公司本身從事“兩高”產能,無挽救價值,據此,宿豫法院確定了以“執破融合,以執助破”,協力推進企業快速出清的辦案方向。一方面,充分發揮執行程序強制性、效率高的優勢,執行法官進駐企業開展廠房、土地、機器設備等財產的清點、登記、查封與看管工作,將全部財產上網處置拍賣,獲得價款7890.25萬元。另一方面,發揮破產程序優先保障企業職工權益、徹底化解各類利益關系人利益沖突的優勢,立即對該公司啟動“執轉破”程序,在破產程序中,依法分配破產財產。最終,本案職工工資、社保獲得100%清償。
“財產接管難,處置周期慢,財產貶值大”是破產程序的痛點,執行程序在這些方面具有制度優勢。本案中,執行法院充分運用“執破融合”機制優勢,貫徹“以執助破”理念,在執行階段快速進駐企業接管資產,在執行程序中拍賣處置被執行企業的土地、廠房、設備等主要資產,有效縮減了企業破產的時間成本和費用成本,提高了債權清償效率和清償比例。此外,本案利用破產程序優先清償職工工資、社保的優勢,將財產處置價款移交至破產階段統一分配,充分保障了企業職工的合法利益;通過推動破產,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產能,優化了市場資源有效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