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日本研修生從事繁重的勞動。CFP供圖
中國在日研修生仍有十萬之眾 屢與日本老板對簿公堂 每月加班200小時是常事
“不討回自己應得的,咽不下這口氣。”
上世紀80年代,日本設立“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原本是為了通過引入外國研修生,向日本企業海外分公司的當地員工傳授技術。但隨著老齡化日益嚴重,為緩解勞動力不足問題,這一制度卻成了相關日本企業盤剝外國廉價勞動力的工具,目前,來自中國的研修生仍是主力,人數超10萬人。2008年,湖北黃石6名赴日女研修生在日本山梨縣受盡盤剝一事曾引起中日媒體乃至兩國政府的高度關注。
但5年來,研修生處境并無大的改觀。長期研究日本研修生問題的專家告訴本報記者,目前很多研修生每月加班時間超過200小時,用工方和黑心中介通過巧立名目對研修生進行盤剝,5年來手段越來越隱蔽精明。
近日,日媒的一則報道引發多方關注。在石川縣白山市婦女服裝公司“KAMEDA”工作的3名中國女性技能實習生,向金澤地方法院提起訴訟。3人以所在公司和中介機構未向其支付工資和違法行為對其造成損害為由,要求其賠償總計1600萬日元(約合100.06萬元人民幣)。
女工狀告日本企業
篡改工資明細強扣護照
為了保護外國勞動力不再受到不人道的剝削,日本勞工組織“全統一工會”一直忙于幫多個國家的研修生與雇主進行抗爭。近日,記者從這個工會獲悉了3名中國女工的詳細信息。
據悉,三位女研修生均來自南通市:陸新娣,33歲;錢娟,32歲;江澄,23歲。這三人在2009年11月19日來到日本,之后在石川縣白山市婦女服裝公司“KAMEDA”從事縫紉工作。
三人投向法庭的訴狀上顯示,她們所得的工資和加班費要比日本新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低很多。2010年,日本修正法律規定“研修生”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每小時686日元,第二、第三年分別是687日元和693日元,但陸新娣、錢娟、江澄三人在第一年研修生期間所獲的工資僅為每小時350日元;第二年“技能實習生”時的小時工資為400日元;第三年則是550~650日元,這都遠低于日本的最低工資標準。
10月11日,這三位研修生向金澤地方法院提出訴訟,她們指控在“KAMEDA”公司工作期間,被老板故意偽造員工出勤卡,在工資明細表上沒有記載加班費;強制要求員工進行加班,不按小時而是以計件的辦法計算加班工資;同時,公司與她們簽署的雇傭契約書、勞動條件通知書也統統被公司沒收;公司強行收受她們高額的房租、水電和取暖費用,但實際上,她們的宿舍環境十分惡劣;為了防止三人逃跑,公司還沒收了她們的護照和存折。
在“全統一工會”工作的華人甄凱告訴記者,“這僅僅是冰山一角,我們參與過的研修生案例非常多。”
研修生自述
3年加班6000小時無自由
根據甄凱的介紹,記者聯系到另外一名正準備控告雇主的中國女研修生,她的名字叫金春美,來自江蘇常州。
“12月27日,我確定要再去一趟日本岐阜縣,”金春美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她將作為證人出席在‘全統一工會’與日本P公司對峙的法庭上,為過去三年中一同被壓榨的研修生姐妹們討回公道。
2009年,家住江蘇常州某村的金春美在當地一家小中介得知,去日本當縫制研修生可以掙到不少錢。金春美和丈夫在鎮上工廠的收入一直不高,當時家中孩子剛上大學,花銷增大了不少。考慮到自己做縫紉的活兒已經二十多年,而且出國掙錢聽起來是件很光榮的事情,金春美找中介報了名。
當地的小中介立馬將金春美和另外三名常州的縫制女工轉給了上海的另一家大的中介公司,據金春美介紹,上海的這家中介非常隱蔽,“好像是掛靠在福建某建筑公司下面的,不知道有沒有正式的名稱”。她們向上海的中介上繳了2.8萬元的“勞務費”(中介費),和5000元的“獎勵金”(押金)之后,日本P公司的負責人、中介負責人就和她們簽訂了勞動合同。簽完之后他們就把合同沒收了。金春美很無奈,“我只記得規定了研修三年,第一年加班工資200日元/時,第二年350日元/時,第三年500日元/時。”
2009年9月到12月,金春美和三位同伴在上海郊區的別墅內接受了保密培訓,學一些簡單的日語,同時不得向外人透露行程。同批培訓的都是35~45歲之間的女性縫制工人,后被派往日本岐阜縣的多個公司。當簽證差不多完成的時候,金春美才被告知自己要去的不是服裝縫制公司,而是物流公司,“被騙了!但是已經沒辦法了,只好硬著頭皮去了”。
2010年1月7日,金春美和三位同伴到達岐阜縣羽島郡P公司,當天晚上就開始從港口卸貨。整個公司的卸貨、運送和發貨的任務都由清一色的中年女工完成。
三年如一日,每天早上7時半起床,在部長的看管下馬不停蹄地工作。三年的基本工資都是每月5萬日元,“本來是12萬日元的,但是房租、水電等雜費就扣掉7萬,從不給看明細”。三年內,她們幾乎沒有行動自由。上班時,每時每刻受到監督;下班后,不得擅自離開工廠。不能用手機,不能用網絡通訊,只能買卡用公司的座機給家人打電話。“大家都是給老公、孩子報個平安,很少抱怨工作辛苦、沒有自由。”
維權引反彈
起訴頻發老板解雇中國人
2011年10月,金春美回常州老家探親,一位從日本回來的朋友得知她的情況之后,告訴了她日本監督局的電話,以及全統一工會,專門幫助研修生維權。想到自己和同伴們所受的多重壓榨,金春美決定向工會求援。回到岐阜的工廠,金春美說服其他三名研修生一同加入了工會,并收集自己的工資條等資料作為證據。
她們這一大膽的行動不久便被部長發現,部長給了領班一筆錢,直接將她遣送回國,回國之后,金春美已經將自己和同伴收集的證據交給工會,委托工會以違反最低工資法之名起訴P公司。“6000個加班時啊,總共才掙了25萬元,和我付出的勞動相比,實在太少太少!”金春美說,不討回自己應得的,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和從事物流行業的金春美相比,27歲的河北小伙陳小龍的遭遇要稍微好些。2011年12月1日,陳小龍來到茨城縣,原先說好是從事蔬菜包裝的工作,但真正干活時,陳小龍卻成了一個農民。
陳小龍即將面臨被提早遣散回國的尷尬,他發現,現在的中國研修生在日本越來越不受待見,“因為中國的研修生在這邊起訴老板的多,所以老板以后都不用中國人了。”
專家
中國研修生將逐漸減少
旅日華人作家莫邦富曾在日本《朝日新聞》等日本多家媒體開設專欄,2008年,他曾專門出面調查湖北黃石6名女研修生受虐事件,當時還幫助本報記者赴日采訪研修生。
“研修生問題跟當年你們采訪時沒有大變,甚至可以說手段更巧妙、更惡劣了。”莫邦富說,“研修生的待遇從表面上有了一個提升,但我認為這還是很不理想的改變,實際上,現在用人單位和出國派遣機構用新的辦法,就是出國就欠債的方法,來扣除你的合法收入。”
莫邦富說:“為了防止研修生事后起訴用人單位,把自己的錢通過合法渠道拿回去,在研修生出國的時候,派遣機構常常會強迫他們寫下借款單,名義就是說,你作為研修生身份出去,因為沒有錢,向派遣機構借的錢。這也意味著研修生一出國就欠了一筆債。以后你假如起訴用人單位不合法扣押工資,那用人單位就可以說,當年我借你多少錢,同意我從你的工資之中每月按一定比例扣除這些錢。那就變成是你在履行債務。這種手段非常惡劣,如今也非常普遍。”
莫邦富認為,很多人仍愿意出國,就是因為相信多加班能夠多拿到錢。有些人一個月加班時間達到200小時,但來日本的人后悔就后悔在加班上面,因為加班工資經常被克扣。另一方面,因為工作時間太久,研修生的死亡率也非常高。莫邦富估計,目前中國在日本的研修生仍超過10萬人,但他樂觀地認為:“研修生問題不會再持續太久了,一方面中國國內的人工費價格在提升,另一方面,中國自己國內的勞動力也緊缺,中國研修生的高潮已經逐漸減退,未來會逐漸離開我關心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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