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末,沈陽市擁有各類人才近198.5萬,比2010年增加了39萬,而未來五年,沈陽市還將引進10名頂尖人才、30名杰出人才、500名創業型領軍人才
吸引儲備70萬大學生在沈就業創業,對新落戶并在沈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在沈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6萬元、3萬元和1萬元購房補貼。
10月25日,本報與市政務公開辦聯合舉辦的民生連線欄目邀請沈陽市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畢業生就業指導處工作人員,圍繞大學生就業創業政策等有關問題作以介紹。
靈活就業狀態的大學生
保險可補貼70%左右
靈活就業的大學生申領條件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1年以內)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登記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經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和財政部門審核,給予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社會養老保險補貼標準,社會養老保險自選繳費檔次確定后,對統籌部分給予補貼。
社會醫療保險補貼標準,按照上年度我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6%給予補貼(標準按現行政策執行)。也就是說,合計補貼金額為繳納金額的70%左右。養老保險補貼和醫療保險補貼可單獨申請。
申領程序為,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并提供《畢業證》、《就業創業證》、《戶口簿》、本人養老和醫療保險代扣代繳卡、領取補貼本人銀行卡原件,留復印件一份存檔(如領取補貼銀行卡與代扣代繳卡相同,無需重復留存復印件)。
見習期的大學生
補貼最低工資標準的60%
凡《報到證》開具到沈陽市,離校兩年內未就業且已辦理《就業創業證》的大專(含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均可參加就業見習。所需要件: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就業創業證。
補貼標準為,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具體標準由見習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見習期滿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企業,見習補貼由財政補貼最低工資標準的60%,其余的由見習單位承擔。對見習期滿留用率50%以上的企業,財政按最低工資標準的100%補貼。見習期限不超過6個月。
就業見習單位申請和補貼申報,由單位所在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企業就業的大學生
可享受保險補貼
各類用人單位(含社會組織)新招用畢業年度或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用人單位持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稅務登記副本及復印件和《沈陽市企業(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資格申請單》,向所在區、縣(市)、開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創業的大學生
可享受租房和創業場地補貼
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原籍非本市)首次來沈就業創業,其中博士在35周歲以下、碩士在30周歲以下,學士在25周歲以下,在沈陽市無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正在或曾經享受過我市公租房政策,可以申請辦理博士畢業生800元/月,碩士畢業生400元/月,學士畢業生200元/月,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房補貼政策。
對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畢業5年內的高中等學校畢業生、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對未進入孵化基地(園區)、租賃場地進行首次自主創業(指首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大中專學生,給予每年6000元的創業場地補貼(其中困難家庭學生按每年1萬元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持下列要件到區縣市人社局申請:要件有企業法人身份證、營業執照、經營場地相關證件、畢業證[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持學歷認定證明、在校證明]和繳稅證明;困難家庭學生提供低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