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最稀缺的是什么?人才。為了招才引才用好人才,浙江省出臺了“浙江人才新政”(《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支持人才創業創新的意見》),推出25條舉措,聚焦打造人才生態最優省份。昨天,在省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人才辦主任姚志文詳對新政進行了詳細解讀。
國有企事業單位
引才不再受編制限制
問題:要想尋找到“最強大腦”們,最關鍵的一點是要調動用人單位引才積極性。目前來看,浙江民營企業引才的積極性還是比較高的,但國有企事業單位受到崗位編制、績效工資、引才成本等的制約,效果不明顯。
新政:為此,新政提出高校、公立醫院、科研院所可以設立特設崗位,引進頂尖人才和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不受崗位總量、崗位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國有企業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產生的人才專項投入可視為當年考核利潤。
目前,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我省已有“千人計劃”,為調動量大面廣的省內高層次人才的積極性,新政提出要在浙江實施“萬人計劃”,與“千人計劃”共同構成高層次人才工程的姊妹篇。
在浙外籍人才
申請永久居留門檻降低
問題:人才引進來后,相關的配套措施要跟上,要讓他們在浙江生活得舒心。海外人才、省外人才在居留落戶方面還比較難,比如大部分海外人士只能申請1年以內的短期居留許可,難以享受到國民待遇。
新政:將試點降低在浙外籍人才申請永久居留、長期居留門檻。碩士以上學位外國留學生畢業后可直接在浙江創業就業;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配偶子女可不受住所、居住年限、年齡等條件限制,選擇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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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職創業
問題:浙江的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比較集中,但由于體制機制障礙,存在人才與主戰場脫節的情況,比如高校、科研院所人才被視為黨政干部管理,導致其不能在企業兼職,這些人才就被沉淀在“鐵飯碗”里。
新政: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在職創業并按規定獲得報酬;擔任公益類、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中層領導職務,并且從事教學科研任務的科研人員,經本單位批準可以在不涉及本人職務影響的企業兼職。
如果是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者對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可依法獲得現金、股份或者出資比例等獎勵和報酬。
人才評價
不再唯職稱論文論
問題:引進的人才在使用的過程中如何評價呢?一段時間以來,在人才評價上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的“三唯”問題比較突出,導致創新活動和應用、產業脫節。另外,人才創業是高風險活動,金融機構等出于規避風險考慮,投資意愿不是很足,這就造成人才融資難的問題。
新政:對職稱英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將專利創造、標準制訂及成果轉化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
提出建立風險投資促進機制,建立人才服務銀行,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創業融資給予無需擔保抵押的平價貸款。目前浙商人才銀行已正式成立,對國家和省“千人計劃”人才可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和500萬元的信用貸款。
新聞延伸
造成重大人才流失要追究責任
為了用好人才,浙江省在人才管理上推行簡政放權,建立人才管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探索取消高層次人才服務機構行政許可,探索高校、公立醫院不再納入編制管理,事業單位招錄特殊人才也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
同時,提出把人才工作成效作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作為落實黨建責任制述職的重要內容,對抓人才工作不給力、造成重大人才流失的進行責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