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青海省醫保局獲悉,為更好發揮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作用,青海將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范圍進一步擴大至職工近親屬,支持個人賬戶資金用于支付職工本人及其近親屬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以及在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個人負擔醫藥費用。
近年來,青海聚焦群眾“急難愁盼”,不斷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在全國率先將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使用范圍從職工本人擴大至其配偶、父母、子女,全面實現省內跨地區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截至目前,青海已創建家庭共濟賬戶37.6萬個,共濟419.3萬人次,共濟資金10.55億元。其中,為377.8萬人次共濟支付定點醫藥機構費用8.98億元,為41.5萬人共濟代繳居民醫保繳費1.57億元。
青海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深化個人賬戶改革,明確將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親屬范圍從原來的“配偶、父母、子女”進一步放寬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深入推進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跨省共濟,最大限度發揮共濟作用,有效減輕職工本人及其近親屬參保繳費、看病就醫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