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印發了《關于檢察官深入基層服務群眾融入基層法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詳細列明10項具體工作內容,積極拓寬檢察官融入基層治理的工作渠道、方式,推動檢察工作深度融入基層治理,打通檢察機關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意見》指出,寧夏各級檢察機關要建立完善“檢察+網格”等檢察官納入基層法治工作機制,依托綜治服務中心和基層社會治理網格單位等社區網絡體系,推動檢力下沉、重心下移、服務下傾,充分發揮“檢察官聯系點”在服務基層、犯罪預防、法律監督、基層管理等方面作用,打造“塞上楓橋”檢察實踐。結合“四下基層”,以組建檢察官參與的服務隊為主體,通過定期下沉到崗、設置宣傳專欄、暢通咨詢服務電話、構建檢察自助服務平臺等,在精準服務基層方面積極探索創新方式方法,做實檢察為民實事,促進釋放社會治理新效能。
《意見》明確了10項具體工作內容,包括:扎實開展下訪接訪工作,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嚴格落實普法責任制,定期開展現場普法宣傳和法律咨詢;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定期分析研判信訪情況、治安狀況和社會穩定形勢,加強風險隱患監測預防;結合“檢護民生”專項行動,發現、收集、轉處法律監督線索,維護基層群眾權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及時了解企業法治需求,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強化社區矯正監督,協助管理教育特殊人群;強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選聘基層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聯絡員,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及時開展多元救助、監護干預工作;全面推開簡易聽證和上門聽證,促進矛盾糾紛依法化解;加強聯動,運用多元措施化解社會矛盾;健全“檢調對接”,運用律師參與、人民調解等模式化解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