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新就業形態領域頭部企業京東集團和京東物流進行了集體合同備案,并推動落地實施,覆蓋職工約31.8萬人。
集體合同通過用人單位與工會或勞動者推舉的代表開展集體協商的方式訂立,明確勞動者一方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最低勞動標準。在此基礎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共同協商具體勞動標準,有利于整體提升勞動者的勞動保障權益水平。
為此,北京市人社部門和工會聯手,充分發揮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在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中的獨特作用,積極推動和指導新就業形態領域企業開展集體協商。
在本次集體合同協商中,京東集團職工方協商代表10名,京東物流職工方協商代表6名,主要是快遞員、倉儲分揀員、貨運司機等一線職工。他們提前收集和匯總了集體合同協商議題,最終選定包括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職業技能培訓、女職工特殊權益五個方面的協商內容。
經雙方充分協商,最終達成一致,形成《京東集團集體合同(草案)》《京東物流集體合同(草案)》,經民主程序后審議通過,并報北京市人社局備案。
其中,本次備案的《京東物流集體合同》,主要是根據快遞員、倉儲分揀員、貨運司機等新業態勞動者的職業特點,涵蓋了勞動合同管理、勞動報酬、勞動安全、保險福利、職業技能培訓、就業保障等勞動權益內容。
例如,在國家規定的五項社會保險基礎上,對這些勞動者額外提供一定保額的補充意外傷害保險。
同時,針對上述崗位的勞動者,根據一線崗位對技能的不同要求,提供多種職業技能培訓以及培訓補貼。
《京東物流集體合同》全面保障了勞動者的勞動保障權益,在新就業形態行業內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
